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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暂行规范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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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暂行规范--第二章 业务流程
 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业务流程,由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确定基本内容,各地级以上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具体流程,并在全市统一执行。

  一、就业服务管理

  (一)凋查发布劳动力供求情况

  1.调查。一是全面调查。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要组织街道社区全体工作人员,
按照城乡劳动力基本状况和就业岗位需求状况调查表要求对辖区内所有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开展调查,全面摸清辖区劳动力供求具体情况,重点掌握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情况,确定重点援助对象。

  二是定期调查。每季度要有针对性地了解辖区内劳动力供求动态情况,重点是新增就业、失业人员和新办(扩办)用人单位的变动情况。三是挂钩调查。建立与重点援助对象和主要用人单位挂钩联系制度,随时掌握其变动情况。

  2.建档。按本规范第三章台帐资料相关表格要求,建立城乡劳动力资源情况工作台帐,每季度对变动情况要更新一次。

  3.统计上报。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机构和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机构)要按照要求,做好有关报表的统计和逐级上报工作。

  4.信息发布。及时将收集的劳动力资源信息和用人单位空岗信息录入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并通过多种形式在辖区内发布。

  (二)就业与失业登记管理。

  1.就业与失业登记业务流程。原则上按照劳动保障部《关于印发〈劳动力市场管理和服务工作主要业务流程规范(试行)〉的通知》(劳社培就司发[1999]36号)有关内容执行,农村居民就业与失业登记的业务流程可参照执行。

  2.建立台帐和统计上报。按本规范第三章台帐资料相关表格要求,建立城乡劳动力就业与失业工作台帐,每季度更新一次做好有关报表的统计和逐级上报工作。

  3.灵活就业人员的登记管理。

  (1)按照劳动保障部的相关规定,灵活就业主要形式可分为:临时、短期、季节性就业;非全日制就业;派遣就业;自营(个体户)就业;自由就业;家庭就业;承包(发包)就业;兼职就业;独立服务就业:其他灵活就业形式。

  (2)结合劳动力资源情况调查,了解掌握辖区内劳动力从事灵活就业情况,指导并受理灵活就业人员申请登记,建立灵活就业工作台帐。

  (3)宣传国家和省对灵活就业的政策,引导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提供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

  (三)就业援助。

  1.确定就业再就业援助的重点对象:城镇“4050”下岗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以及各地确定的其他城镇特困就业人员;农村年人均收入1500元以下的贫困家庭以及各地确定需要援助的劳动力,包括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刑释解教人员。

  2.建立台帐。调查掌握辖区就业再就业援助对象数量和基本情况,对自愿申请登记的援助对象,分类登记,逐人逐户建档立册,并建立就业再就业援助工作台帐、

  3.发放联系卡。向每位登记的援助对象发放《就业优待联系卡》,并告知援助对象有关就业再就业的各项优惠扶持政策援助内容。

  4.落实援助责任。由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与援助对象签订就业援助双向承诺书,将援助任务分解下达到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确保每名援助对象都有工作人员挂钩帮扶。

  5.分类提供援助。根据援助对象的困难程度,制订具体的援助计划。对“零就业家庭”和农村贫困户的劳动力等生活特困的就业再就业援助对象,要确保其在登记后1个月内实现就业再就业。其他非生活特困援助对象,承诺在登记后3个月内帮助其实现就业再就业。对在承诺时间未实现就业再就业的援助对象,要为其专门制定为期不超过3个月的就业计划,加大援助力厦。

  6.实行回访制度。对已实现就业再就业的援助对象,在其就业后的半年内每月应进行一次上门或电话回访,掌握其就业后的情况,帮助其稳定就业。

  (四)《再就业优惠证》的发放管理:

  1.《再就业优惠证》的受理、审核和发放程序,原则上按照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再就业优惠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各地可结合实际,进一步简化申办程序。

  2.社区工作人员每季度应跟踪掌握持证人员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和再就业等情况,及时登记和更新相关台帐资料,做好有关报表的统计和逐级上报工作。

  3.督促下岗失业人员进行《再就业优惠证》年审。

  (五)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培训指导等业务流程,由各地级以上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制订。

  二、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

  1.移交与接收:接收辖区内企业移交管理

www.pxzj8.com 的退休人员资料,按照《xx市xx县(市、区)x x街道(社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基本信息表》和《 xx市xx县(市、区) “”街道(社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增(减)表》的格式要求,建立工作台帐,并及时归档。协助退休党员按规定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2.建立定向服务联系制度:制作《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联系卡》(附件1),定期联系,及时了解其健康、生活状况,并提供相关社会化管理服务。

  3.建立重点帮扶制度:建立《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重点帮扶名册,对辖区内退休人员重点帮扶工作情况进行统计。

  三、劳动保障宣传和协助信访监察工作

  1.在街道(乡镇)社区及时发布宣传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障的法规、政策和制度;编印并免费发放宣传资料。

  2.对来信、来访、投诉要及时记录《劳动保障部门来信、来访、投诉登记处理情况表》,并建立工作台帐:能答复的当场给予答复,职权范围内无法处理的应于2个工作日内呈报所属的上一级劳动保障信访或监察机构处理,对重大或突发事件要迅速介入并立即上报。

  3.有条件的地区由上级劳动保障部门向街道(乡镇)派驻劳动保障监察中队;配备专(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建立健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协助查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4.在辖内的居(村)委会、企业中推荐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组织参加培训、考核、聘请并进行日常管理。

  5.掌握辖区内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劳动保障诚信情况,以及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督促用人单位按规定参加劳动年审。建立劳动关系调解机制,对辖区内发生的劳资纠纷及时介入调解并向上级劳动保障部门报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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